|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,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。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。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。 (税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
| 税目 |
征收范围 |
税率 |
| 一、交通运输业 |
陆路运输、水路运输、航空运输、管道运输、装卸搬运 |
3% |
| 二、建筑业 |
建筑、安装、修缮、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|
3% |
| 三、金融保险业 |
|
|
| 四、邮电通信业 |
|
8% |
| 五、文化体育业 |
|
3% |
| 六、娱乐业 |
歌厅、舞厅、卡拉OK歌舞厅、音乐茶座、台球、高尔夫球、保龄球、游艺 |
5-20% |
| 七、服务业 |
代理业、旅店业、饮食业、旅游业、仓储业、租赁业、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|
5% |
| 八、转让无形资产 |
转让土地使用权、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商誉 |
5% |
| 九、销售不动产 |
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|
5% |
|